民法典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禁止高利放贷,将视为没有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亦贯彻落实了民法典精神 ,
市民在生活中若碰到书写借条 、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从年利率24%降为一年期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 ,规范了借贷行为。且不再设置24%至36%的年利率保护区间。没约定利息或约定利息不明的,还应留意利率的约定有无超过上述法律规定上限;手写填充金额时,可同时注明大小写,交易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