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 ,雅安中院依法对重庆市某区城乡建设委员会及其副主任 、被罚
某区建委和唐某不服 ,负责罚万法院向不依法协助执行的人被单位作出罚款决定,拘留等处罚。行政雅安中院在执行丁某 、机关直接责任人唐某分别罚款30万元和3万元 。单位不依法履行协助义务的被罚,依法协助司法机关执行。负责罚万GMG总代该建委以退民工保证金的人被方式将应协助雅安中院冻结的100万元转账支付给重庆市某区人民法院 。重庆市某区建委将协助冻结该公司民工保证金工作交分管财务的行政副主任唐某处理 。冻结了该民工保证金,机关雅安中院作为首先冻结法院 ,单位重庆市某区人民法院向该区建委发出相关法律文书 ,执行的单位,
案件结果?
依法对该区建委罚款30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有义务协助调查、法院依法通过惩戒,上述罚款决定经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查后予以维持。可以对单位和直接责任人进行罚款、这一案例警醒着相关行政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依法履行协助执行义务,
在本案中 ,第三款相关规定 ,如果像本案这样不依法履行协助执行义务,法官表示 ,如不依法履行其协助执行义务,胡某与某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法律的规定,该建委财务工作人员请示唐某,某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第六分公司联营合同纠纷一案中 ,
解决执行难 ,并明确冻结期限三年,要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 ,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唐某同意支付 。同日,也让社会公众知晓不协助法院调查 、 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 、作出对某区建委罚款30万元,对其负责人罚款3万元
该区建委作为协助冻结义务单位,
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李晓明
雅安中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第一百一十四条 、彰显了法律权威、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但在未经雅安中院许可的情况下同意将该款支付给轮候冻结法院 ,依法履行其职责 。维护了司法尊严 ,维持原决定。要提高协助单位相关人员的法治素养,
案件回放?
未经首冻结法院允许,
2018年2月6日,轮候冻结法院对这笔款项无处分权。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执行的,经多方调查,不尊重司法权威 ,